中国滤材网】 

    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Generl technique specifications for cylinder valve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阀的基本结构及进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温度-40~+60℃,公称工作压力为0.1~30MPa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气瓶上使用的气瓶阀(以下简称阀)。

      本标准不适用于气瓶盛装气体在毒性、腐蚀性、自燃性等方面有特殊安全要求的阀。

      注:本标准压力均指表压。

      2.引用标准

      GB 1173 铸造铝合金技术条件

      GB 4425 铅黄铜棒

      GB 5232 加工黄铜—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 8335 气瓶专用螺纹

      GB 8336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 8337 气瓶用易熔合金塞

      GB 10922 非螺纹密封的管螺纹量规

      GB 15383 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

      3.基本结构及进出气口连接型和尺寸

      3.1 阀的基本结构分膜式、针形式和其它形式。

      3.2 阀的进气口连接锥螺纹按GB 8335规定。

      3.3 阀的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按GB 15383规定。

      4.技术要求

      4.1 材料

      4.1.1 对于毒性或腐蚀性气体。阀应选用不与瓶内盛装气体发生化学反应,及不影响气体质量的材料。

      4.1.2 阀内使用的非金属密封材料必须与使用介质相适应,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4.1.3 阀体及主要零件一般采用HPb 59-1铅黄铜或性能不低于它的材料制造,HPb59-1铅黄铜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 5232规定;机械性能应符合GB 4425规定。对阀所选用材料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

      4.1.4 手轮应用金属材料制造,一般选用ZL 102铝合金制造,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GB 1173规定,采用其它金属材料时应符合相应标准。

      4.2 外观要求

      阀体不得有裂缝、折叠、过烧、夹杂物等缺陷,手轮不应有锐边、毛刺。

      4.3 性能要求

      4.3.1 启闭力矩

      在公称工作压力下,针形结构的阀启闭力矩最大不超过12N·m采用其它结构时,启闭力矩最大不超过7N·m。

      4.3.2 气密性

      在公称工作压力或1.1倍公称工作压力或特定压力下,阀处于关闭和任意开启状态时,不得有泄漏。

      4.3.3 耐振性

      在公称工作压力下,阀应能承受频率331/3Hz、振幅为2mm的振动,阀所有连接处均不得有松动和泄漏。

      4.3.4 耐温性

      在公称工作压力下,阀在-40~60℃温度范围内,应无泄漏。

      4.3.5 耐压性

      在1.5倍的公称工作压力下,阀处于开启状态下,应无泄漏和其它异常现象。

      4.3.6 耐用性

      在公称工作压力下,按规定力矩,全行程启闭阀、耐用次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耐用性次数表

    类型
    全行程启闭次数
    结果
    隔膜式
    1000
    应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针形式
    其它形式
    400

      4.3.7 安全装置

      用于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气体的阀上,禁止装配各种型式的安全装置。

      易熔合金不可与瓶内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也不允许影响气体的质量。

      装于阀上的安全装置有下列型式:

      a. 易熔合金式安全装置按GB 8337规定。

      b. 爆破片式安全装置应在1.2~1.5倍公称工作压力范围内动作。

      4.3.8 真空度

      惰性气体和高纯气体阀应有真空度要求,其真空度不低于0.980532×10-6MPa

      5.检查与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外观采用目视的方法检查,并符合4.2条规定。

      5.2 连接螺纹检查

      进气口连接螺纹采用按GB 8336标准制造的量规检查。

      出气口圆柱管螺纹采用按GB 10922标准制造的量规检查。

      5.3 启闭力矩试验

      将阀装在专用装置上,从阀进气口充入氮气或空气至公称工作压力按4.3.1条规定关闭后,浸入水中1min,应无泄漏现象,然后按4.3.1条规定能顺利地将阀打开。

      5.4 气密性试验

      将阀装在专用装置上分别使阀处于关闭和任意开启状态(当阀处于开启状态时应封闭出气口),从阀的进气口充入氮气或空气至公称工作压力,浸入水中,各持续30s,其结果应符合4.3.2条规定。

      5.5 耐振性试验

      将阀装在专用装置上,使阀处于关闭状态,从阀进气口充入氮气或空气至公称工作压力,然后将专用装置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以振动频率331/3Hz,振幅为2mm,任一方向振动30min,应符合4.3.3条规定。

      5.6 耐温性试验

      将阀装在专用装置上,使阀处于关闭状态,从进气口充入氮气或空气至公称工作压力后,置于冷冻箱内,使温度达到-40±2,保持2h(启闭各1h),试验后应符合4.3.4条规定。

      按上述要求,将阀置于恒温箱内,使温度达到60±2,保持2h(启闭各1h),试验结果应符合4.3.4规定。

      5.7 耐压性试验

      将阀进气口与试压泵相连,封闭出气口,使阀处于开启状态。充水压至1.5倍公称工作压力,持续3min,其结果应符合4.3.5条规定。

      5.8 耐用性试验

      将阀装在专用装置上,封闭出气口,使阀处于关闭状态,从阀进气口充入氮气或空气至公称工作压力,按4.3.6条要求进行耐用性试验,试验结束后应根据5.4条气密性试验再进行复试,应符合其规定要求。

      针形式结构的阀在进行耐用性试验时,如在压帽时阀杆处出现泄漏,允许将压帽用规定力矩拼紧至泄漏消失,继续进行试验。

      5.9 安全装置动作试验

      带易熔合金式安全装置的阀进行试验时,应将阀装在专用装置上,使阀处于关闭状态,从阀进气口充入氮气或空气至0.4MPa压力,将专用装置放入盛有甘油的槽内逐渐升温,应满足4.3.7条a的规定。

      带膜片式安全装置的阀进行试验时,应将阀同水压泵相连接,充水压至1.2~1,5倍公称工作压力,应满足4.3.7条b的规定。

      5.10 抽真空试验

      对于有真空度要求的阀应做抽真空试验,先将阀出气口安装在三通接头上,使阀处于关闭状态,启动真空泵,试验结果应符合4.3.8条规定。

      然后将阀体尾部锥螺纹处用堵帽堵住,使阀处于开启状态,启动真空泵,试验结果也应符合4.3.8条规定。

      6.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逐个检验

      a. 进出气口连接螺纹检查;

      b. 观外检查;

      c.气密性试验。

      6.1.2 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内容除出厂检验项目外还应包括安全装置动作试验。

      6.1.3 抽检方法

      抽查检验试件应从近期生产,经出厂检验的合格批(5000个为一批)中抽取,其抽检数为每批产品的千分之一,但不少于3个。

      在检验过程中如有一个阀不符合标准某一项之要求,则加倍抽取,试件重新检测时,如仍有项目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2 型式试验

      6.2.1 在下列情况下,阀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a. 设计、工艺、材料等有重大改变时;

      b.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c. 连续生产满1年时。

      6.2.2 抽验数与方法

      型式试验试件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抽取,抽取数及判定数应符合6.1.3条规定,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应按附录A(补充件)规定。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阀上应有下列标志:

      a. 阀的型号;

      b. 公称工作压力;

      c. 生产厂商标;

      d. 生产年月或批号。

      7.2 包装

      a. 包装前应清除残留在阀内的水分,对氧气瓶阀要进行脱脂;

      b. 包装时应保持阀的清洁,进出口螺纹不受损伤;

      c. 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装箱单。

      7.2.1 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

      b. 阀的名称、型号;

      c. 必要的作业要求符号;

      d. 数量和毛量;

      e. 体积(长×宽×高)尺寸;

      f. 生产年月和批号。

      7.2.2 产品合格证应注明下列内容:

      a. 阀的名称、型号;

      b. 公称通径;

      c. 公称工作压力;

      d. 质量部门盖章;

      e. 检验日期。

      7.2.3 装箱单应注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

      b. 公称通径;

      c. 公称工作压力;

      d. 质量部门签章;

      e. 检验日期。

      7.3 运输

      运输装运时,应轻装轻放,防止重压及碰撞。

      7.4 贮存

      阀应放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室内。


    附录A 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补充件)

      本附录适用于各类气体瓶阀的型式试验,其检测顺序、项目及数量按表A1规定。

    表A1

    试件编号
    试验顺序号
    试验检查项目
    抽验数
    A
    1
    5.1条外观检查
    1~2
    2
    5.2条连接螺纹检查
    3
    5.3条启闭力矩试验
    4
    5.4条气密性试验
    5
    5.5条耐振性试验
    6
    5.6条耐温性试验
    7
    5.9条安全装置动作试验
    8
    5.10条抽真空度试验
    B
    1
    5.1条外观检查
    1~2
    2
    5.2条连接螺纹检查
    3
    5.3条启闭力矩试验
    4
    5.4条气密性试验
    5
    5.6条耐温性试验
    6
    5.7条耐压性试验
    7
    5.9条安全装置动作试验
    8
    5.10条抽真空度试验
    B
    1
    5.1条外观检查
    1
    2
    5.2条连接螺纹检查
    3
    5.4条气密性试验
    4
    5.8条耐用性试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附件分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燕昕、张乾龙、胡经干、陈伟明。